2020年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2020年03月05日

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根据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,实施本次招标。

一、采购人: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
二、采购项目内容

标段

设备名称

数量

采购预算

技术要求

01

双排座载货汽车

3台

40.5万元

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

02

绿篱修剪机

1台

23万元

三、交货时间:签订书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。

四、交货地点: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养护中心。

    联 系 人:孙亚旭     电话:13578922198

五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2.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指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;

3.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。

4.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投标。

5.投标企业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中无不良信用记录。(详见财库〔2016〕125号文件)

6.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,且只允许中1个标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1.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0年3月7日,上午8:30时至11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总师办持供应商以下资料报名。

(1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(2)2019年任何一个月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企业2019年未缴税,需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依法纳税证明);

(3)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;

(4)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;

(5)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的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;

(6)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

(7)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七、开标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及地点

1.开标时间:2020年3月10日,上午9时。

2.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。

3.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
八、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

九、发布媒介

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公示板。

十、联系方式

招 标 人: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
地    址: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晨光街161号

邮政编码:130000

联 系 人:孙先生

电    话:0431-85868972或18643176789

邮    箱:34841614@qq.com

 

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
2020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