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根据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,实施本次招标。
一、采购人: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二、采购项目内容:
标段 | 设备名称 | 数量 | 采购预算 | 技术要求 |
01 | 双排座载货汽车 | 3台 | 40.5万元 |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|
02 | 绿篱修剪机 | 1台 | 23万元 |
三、交货时间:签订书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。
四、交货地点: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养护中心。
联 系 人:孙亚旭 电话:13578922198
五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指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;
3.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。
4.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投标。
5.投标企业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中无不良信用记录。(详见财库〔2016〕125号文件)
6.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,且只允许中1个标。
六、相关要求
1.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0年3月7日,上午8:30时至11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总师办持供应商以下资料报名。
(1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(2)2019年任何一个月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企业2019年未缴税,需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依法纳税证明);
(3)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;
(4)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;
(5)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的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;
(6)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
(7)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七、开标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及地点:
1.开标时间:2020年3月10日,上午9时。
2.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。
3.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八、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。
九、发布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公示板。
十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晨光街161号
邮政编码:130000
联 系 人:孙先生
电 话:0431-85868972或18643176789
邮 箱:34841614@qq.com
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3月5日